發(fā)布時間:2020/07/16 14:53:13 來源:易學仕專升本網(wǎng) 閱讀量:1798
摘要:湖北工程學院2020專升本《憲法學》考試大綱
一、基本要求
考生應按本大綱的要求,了解本課程的基本框架——憲法學基本理論和中國憲法制度,理解憲法學的基本概念與基本理論,了解和掌握中國憲法的主要制度與規(guī)范,并能結合所學知識初步分析憲法案例,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
二、考試方法和時間
考試方法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
三、考試題型大致比例
名詞解釋題:16%;填空題:20% ;單項選擇題:10% ;多項選擇題:20%;簡答題:15%;案例分析題:29%。試卷滿分:100分。
四、考試內容和要求
第一章 憲法的概念
1.考試內容:
(1)憲法的形式特征:憲法的詞源,憲法與普通法律的共性,憲法與普通法律的區(qū)別
(2)憲法的本質:馬克思主義法學關于憲法本質的觀點
(3)憲法的定義:憲法定義的不同觀點,憲法的定義
(3)憲法的分類:憲法的形式分類與實質分類
2.考試要求:
(1)了解憲法“根本大法”含義的演變過程,理解憲法與普通法律的共性,掌握憲法與普通法律的差異。
(2)理解和掌握馬克思主義法學關于憲法本質的三個觀點。
(3)了解憲法定義的不同觀點,掌握教材作者對憲法定義的認識。
(3)理解憲法的成文憲法與不成文憲法,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欽定憲法、協(xié)定憲法與民定憲法,原始憲法與派生憲法,規(guī)范憲法、名義憲法與語性憲法等類別。對每一種分類方式的分類標準、具體類別以及分類的意義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和掌握。
第二章 憲法歷史
1.考試內容:
(1)近代憲法的起源和發(fā)展:英國、美國、法國憲法的產生過程,憲法產生的社會歷史條件。
(2)中國憲法發(fā)展史:清末至新中國成立前中國憲法發(fā)展簡史,新中國憲法發(fā)展狀況。
2.考試要求:
(1)近代憲法的起源和發(fā)展:掌握近代憲法產生的四大條件,英國憲法的組成部分,了解美國、法國歷史上的主要憲法文件,理解英、美、法三國憲法產生和發(fā)展規(guī)律的差異。
(2)中國憲法發(fā)展史:了解舊中國主要憲法文件,理解舊中國憲政運動的歷史經(jīng)驗,了解新中國主要憲法文件以及現(xiàn)行憲法的頒布與修正歷程,掌握2018年憲法修正案的主要內容及特點。
第三章 憲法規(guī)范
1.考試內容:
(1)憲法規(guī)范的特點:憲法關系,憲法規(guī)范的特點。
(2)憲法規(guī)范的形成和演變:憲法規(guī)范的形成,憲法規(guī)范的演變。
(3)憲法規(guī)范的邏輯結構和分類:憲法規(guī)范的邏輯結構,憲法規(guī)范的種類。
(4)憲法規(guī)范的效力和適用:憲法規(guī)范的適用。
(5)憲法規(guī)范的形式和構成體系:憲法規(guī)范的表現(xiàn)形式,成文憲法的規(guī)范體系。
憲法的制定:憲法制定權,制憲權的基本理論,制憲權行使的條件,制憲權的性質與界限,制憲主體與制憲機關,我國五四憲法的制定程序。
(2)憲法的修改:憲法修改的含義,修憲的界限,修憲的方式,我國的修憲程序。
2.考試要求:
(1)理解憲法關系的含義,掌握憲法規(guī)范的特點。
(2)理解憲法規(guī)范的形成方式,了解憲法修改的程序,掌握憲法變遷的方式。
(3)了解憲法規(guī)范的邏輯結構與種類。
(4)掌握憲法適用的定義和憲法適用的條件。
(5)理解憲法典、憲法性法律、憲法判例的含義與特點,掌握憲法慣例、憲法解釋的定義和特點;了解成文憲法的規(guī)范體系。
第五章 憲法實現(xiàn)
1.考試內容:
(1)憲法實施:
憲法解釋的含義:憲法的解釋的定義,憲法解釋的對象。
(2)憲法解釋的機關:三種不同的憲法解釋體制,我國憲法解釋的機關。
(3)憲法解釋的原則:法律解釋的一般原則,憲法解釋的主觀主義原則、客觀主義原則及其他原則。
2.考試要求:
(1)憲法解釋的含義:掌握憲法解釋的定義,從有權解釋、無權解釋的角度理解憲法解釋的廣義主體與狹義主體,理解憲法解釋的具體對象。
(2)憲法解釋的機關:理解普通法院解釋制、立法機關解釋制和專門機關解釋制的差異,了解中美英法德五國的憲法解釋機關。
(3)憲法解釋的原則:了解法律解釋一般原則之愿意再現(xiàn)、媒介與參與、自我需要,理解憲法解釋的主觀主義原則與客觀主義原則,了解憲法解釋的其他原則,結合中國憲法解釋的實踐理解憲法解釋原則在我國憲法解釋實踐中的具體運用。
第六章 憲法的實施與監(jiān)督保障
1.考試內容:
(1)憲法實施:憲法立法實施的基本原則,憲法的解釋實施。
(2)憲法保障:違憲審查,憲法監(jiān)督。
(3)中國憲法的實施與保障:中國憲法的實施方式,中國憲法的保障制度。
2.考試要求:
(1)理解憲法立法實施的基本原則,掌握憲法解釋實施的機關,解釋的原則,解釋的方法,理解解釋的效力。
(2)掌握違憲審查的定義,了解違憲審查的起源,掌握違憲審查的對象與體制,。
(3)掌握我國憲法治理法律網(wǎng)絡體系的構成,我國憲法保障制度的具體內容,理解教材作者關于我國違憲審查體制完善的基本觀點。
第六——十二章、第十四章 憲法學分論之國家基本制度
1.考試內容:
(1)國體:國家性質的含義,我國的國家性質,我國的階級結構,我國的經(jīng)濟制度,我國的文明建設。
(2)政體:政權組織形式概述,我國的政體,我國選舉制度,我國國家標志。
(3)國家結構形式:國家結構形式概述,我國的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我國的特別行政區(qū)制度。
(4)國家機構:國家機構的含義,我國中央國家機關體系。
(5)司法制度:我國司法機關的體系,我國四級兩審終審制、審判監(jiān)督制度,我國審判工作的基本原則。
(6)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村民委員會與居民委員會的性質與職能。
2.考試要求:
(1)國體:理解國家性質的含義,了解我國的國家性質,理解我國的政黨制度,愛國統(tǒng)一戰(zhàn)線的組成及組織形式,掌握我國的所有制形式,特別是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及自然資源所有權,掌握我國憲法對公民私有財產保護的條款,理解我國憲法對待公私財產的不同態(tài)度。
(2)政體:掌握政體的定義,了解政體的主要類型,理解我國政體及其基本原則,理解廣義與狹義的選舉,掌握我國選舉法的基本原則:選舉權的普遍性原則、選舉權的平等性原則、直接選舉與間接選舉并用原則、無記名投票原則、差額選舉原則,掌握直接選舉、間接選舉的定義。有關選舉法的內容需要結合選舉法條文加以理解和掌握。
(3)國家結構形式:了解國家結構形式的含義及其類型,理解我國不純粹的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掌握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三大關鍵詞(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自治權)及相關制度,掌握特別行政區(qū)的法律地位以及中央與特別行政區(qū)之間的分權體制,理解特別行政區(qū)的法律體系。
(4)國家機構:掌握國家機構的定義,我國各中央國家機關的性質,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任職限制,國家主席的法律地位,國務院的性質、組成人員、總理產生方式及行政立法權,理解中央軍委、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的特殊法律地位,掌握中央國家機關首長的連任限制。
(5)司法制度:了解我國法院和檢察院的四級設置,理解和掌握兩審終審制,理解和掌握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制度,理解合議制度和回避制度。
(6)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理解和掌握我國村民委員會的法律地位。
第十三章 憲法學分論之公民基本權利
1.考試內容:
(1)公民基本權利概述:公民,權利,基本權利;我國公民基本權利的立法限制。
(2)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平等權,政治權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民主監(jiān)督權,社會經(jīng)濟權利,文化教育權利,特定主體的權利。
2.考試要求:
(1)公民基本權利概述:理解公民、權利、基本權利三個概念的含義,理解基本權利的性質、地位及其限度。
(2)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理解平等權的含義,形式平等與實質平等的差異以及平等權的雙重屬性;理解政治權利的地位,掌握政治權利的內容,特別是六大政治自由中的言論自由;掌握宗教信仰自由的定義,理解我國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態(tài)度;掌握人身自由的四大內容、地位及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情形與程序;掌握民主監(jiān)督權的三方面內容,了解國家賠償制度2012年前后的變化;掌握社會經(jīng)濟權利的內容,理解我國憲法對公民私有財產權的保護,勞動的雙重屬性;理解文化教育權利的兩方面內容及其對公民的重大意義;理解特定主體權利的六方面內容。以上內容,需要結合我國憲法條文具體加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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